臺北市114年度推展家庭教育補助實施計畫
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25日北市教終字第1143090184號函辦理,詳細計畫內容及申請表詳如附件。為補助本市團體辦理各項家庭教育相關課程活動,協助推動及增進本市家庭教育服務,凡欲辦理推廣家庭教育10項範疇議題;加強落實新住民、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者之家庭教育課程活動;以及家庭中的社會情緒教育或代間教育或食農教育等議題,均可提出申請。請詳閱旨揭補助計畫後,有意願者請依申請表格式填列並準備相關資料,即日起至114年9月12日(星期五)前(以郵戳為憑),將相關資料函送至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。旨揭計畫每案經費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元,共補助5名。補助項目為講師鐘點費、講師交通費、膳費、場地佈置費、
材料費、資料印製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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