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2年2月6日公布實施家庭教育法,臺北市政府於96年9月11日增設「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」為教育局所屬二級機關,目標為增進市民家庭教育知能,連結學校、民政、社政及社區等網絡資源提供多元服務以營造健康家庭。
111年10月1日,教育局結合原有「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」與「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」服務資源,進行組織再造,經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7次定期大會第5次會議三讀審議通過,成立「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」,期望以溫馨有愛的家庭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長及才能表現。
113年6月1日,配合業務調整,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業務移撥至「臺北市政府青年局」,保留家庭教育業務範疇,爰「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」依其功能更名為「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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